沉浸式空间

近年来,随着手游、短视频、流媒体等线上娱乐形态的崛起,抢占消费者的业余休闲时间,传统的线下娱乐业态在客群窄化、增长缓慢的挑战下,涌现了以“沉浸式”为方向的体验升级。沉浸式体验立足于对内容的创意设计,集成多项实体建模和数字技术,营造多感官沉浸的空间临场感,为消费者创造线下新体验。


沉浸式产业是进入21世纪后,全球经济形态从产品经济、服务经济向体验经济转变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全新经济业态,其核心是沉浸式交互体验,主要通过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、全息投影、智能交互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内容创意的深度融合,创造出高价值体验经历。


什么是“沉浸式”?

沉浸式设计的核心为“沉浸”(immersive),指的是在特定的空间内,利用了声、光、电等元素,通过人的感官体验和认知体验,使参与者有一种置身于虚拟世界的感觉,从而提供参与者完全沉浸的感觉。


科技感、互动性、趣味性是沉浸式空间的重要特点,也是它相比普通艺术展更能吸引大众的重要原因。科技的突进、设备的更新,让艺术作品变得更为生动,观众在这样的场域中能进一步从多维度体会创作者的用心,全身心地感受作品背后的丰富涵义。这样的“体验模式”代替了以往的“观看模式”,观众的感受和体验被放在了一个核心的位置,强调他们和艺术家、作品之间的互动。


国外沉浸式业态发展的三大趋势

趋势之一:构建复合型沉浸式业态体系。

趋势之二:探索xR(扩展现实技术)虚实结合的动态场景应用。

趋势之三:沉浸式商业开发与生态保护、人文环境相辅相成。


我国沉浸式业态发展现状

我国沉浸式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,对照国外发展经验,有两点尤其值得参考:沉浸式业态的关键是交互与再生产,主动交互式沉浸式体验才是未来发展重点;商业性与保护性之间的平衡是沉浸式业态规范发展的基础,场景与资源应在物理尺度上相对隔离、内容尺度上相得益彰、应用尺度上多元复合。


”沉浸式“在商业空间中的运用

沉浸式设计在商业空间中正在日益兴起,众多场景都需要新内容和年轻客群建立联系,这是未来一种新的发展方向和重要趋势,有极其巨大的想象空间。


国内游览体验类的沉浸式业态主要有四种形态

第一类是沉浸式演艺,如上海的《不眠之夜》,湖北的《知音号》,山西的《又见平遥》等

第二类是作为景区构成的沉浸式产品,如主题乐园内的3DVR过山车等

第三类是专门性的沉浸式乐园,如贵州的东方科幻谷

第四类是沉浸式博物馆、体验馆,如山西的数字文旅体验馆、故宫推出的宫里过大年数字沉浸体验产品等。